事情是這樣的
家父因為之前生病
導致聽力受損
大約是六七年前
就領有輕度聽力障礙的殘障手冊
殘障手冊都有有效期限
最近一次的有效期限是到97年6月
兩年前
老爸因為中風
導致語言能力與肢體功能受損
因而我再去年去區公所辦理殘障級別的重新鑑定
由於原本的殘障手冊還在有效時效範圍內
邏輯上來說
重新鑑定只需要鑑定除了聽力以外的部分
誰知道
原來相關規定的制定者沒什麼邏輯
因此鑑定出來的殘障手冊並未包含原本的聽力障礙
起初我並未發現新的手冊沒有包含聽力的部分
直到上個月
老爸的助聽器壞了
必須要換一個
而他上次購買助聽器就已申請過補助
依規定一耳只要符合補助標準
就可以申請5000元
我老爸當初核准的是兩耳 也就是一萬元
又依規定 每三年可以申請一次
上次申請已經是五六年前的事了
但 去鑑定申請補助的醫院說我老爸並未達到殘障的標準
見鬼了
難道我爸之前的聽障是誤診?
那我之前申請過的學費 生活補助不就是詐財?
唯一可以讓我接受的原因是
我老爸的聽力恢復 較以前正常
不過 他之前左耳還可以聽到一點聲音
現在是完全聽不到了
這樣算是比以前正常?
另外
那家醫院還說
我老爸的殘障手冊沒有聽障
故 就算符合補助標準 也要重新申請殘障手冊
好 我平心靜氣
接受小姐的建議
去較大的醫院做檢查
並且他也告訴我
如果要辦理助聽器補助
就必須要再重新鑑定一次殘障手冊
把原來聽障的部分補上
太棒了
我又必須再去區公所一次
忍受公務員的不耐煩
然後
再去台中榮總
先排三小時掛神經內科
鑑定語言障礙與肢體障礙
然後
再排三小時掛耳鼻喉科
然後再領牌
再等一個小時
去聽力檢查科鑑定聽力障礙
然後
再等40天
等新的殘障手冊
最後
我必須再去請助聽器公司開發票給我
然後再拿新的殘障手冊
再去醫院排隊一次
鑑定是否達到助聽器補助的標準
然後再等40天
等補助的支票寄來
你說 棒不棒?
以上
是順利的情況下
你"只"須要這麼"簡單"的手續就能完成
如果不順利
就像我今天一樣 一開始就卡關了
我帶我父親在台中榮總看完神經內科
醫師順利的鑑定完肢障與語障
接著我告訴護士
鑑定報告必須再轉到耳鼻喉科
我父親要另外作聽力鑑定
我不是很明白他們的行政程序
總之好像轉到耳鼻喉科是件很困難的事
護士說要幫我洽詢相關部門
於事
我跟我爸
就坐在門診外頭
一個小時又過去了....
問的結果是
由於我父親之前耳鼻喉科在榮總並無病歷
因此榮總這邊可能不能幫他開鑑定書
就算可以
我跟我爸可能也要等上五六個鐘頭
so...
正常的情況下
我是要在榮總看神經內科(我爸中風病歷在這)
然後再回林口長庚看耳鼻喉科???(我爸中聽病歷在那)
是這樣嗎?
最後
護士小姐建議我
掛下禮拜一某某醫師的門診
再來"看看"是不是可以鑑定
簡單的說
下禮拜一醫師如果說不行
我這一切
都是白搭...
太棒了!!!真的是太棒了!!!
想想
如果今天是個沒有親人的聽障者
他要怎麼處理這麼繁瑣的手續
更別說
行動不便
或者重度殘障者
他們要怎麼去處理?
講真的
這補助不過就幾千塊 了不起就一兩萬
我們家可能可以慢慢來
可是
如果急需這筆錢的身心障礙家庭呢?
動不動就是一個禮拜 又要40天又40天
這樣的補助的金額與速度應該敵不過當前的通貨膨脹率吧
以身心障礙的生活補助來說
中度障礙一個月補助是四千
最保守估計
假使從辦理殘障手冊開始一直辦到申請生活補助再到第一筆補助下來
最少要三個月
三個月
95無鉛可能已經從三十塊一公升漲到六十塊一公升
這時四千塊到底可以幹嘛?
照慣例今天應該是要發脾氣的
可是
從區公所到醫院
你接觸到的層級都不是決策階級
對他們脾氣
就像你對百視達的工讀生抱怨為什麼不能在7-11還片一樣
阿扁的老婆阿珍應該不用辦補助
就算他要不也不是他自己辦
所以
馬上 看看會不會真的那麼好...
最後
安心罵公務員 他們懶的查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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